(资料图)
10万尾鱼苗放流入海。
7月5日,在渤海沧州海域,10万尾鱼苗顺着滑道游入大海,正式在渤海“安家”。这些鱼苗是24名非法捕捞者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购买的。
当天14时,满载10万尾鱼苗的运输车抵达黄骅港神华码头。早已等候在这里的工作人员将鱼苗转运至放流船舶。随后,人们小心翼翼地将鱼苗放入滑梯式放生通道。鱼苗跃入水中,向远处游去。
去年渤海禁渔期间,张某某、周某某等人驾驶旅游船或渔船,在沧州海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查获。1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先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经审查认为,张某某、周某某等人的行为对海洋渔业生态造成了损害。检察官结合案情释法说理,使非法捕捞者认识到禁渔期在海上非法捕捞对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之后,24名非法捕捞者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愿意通过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渔业资源。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与港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局共同组织开展。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鹏介绍:“这次放流的鱼苗品种包括半滑舌鳎、牙鲆等,是由24名非法捕捞者直接与鱼苗供应企业签订合同购买的。检察机关与港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局共同监督鱼苗供应,组织实施增殖放流。”
非法捕捞人员张某某说:“通过检察官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我知错改错,愿意出资购买鱼苗,放流入海。”张某某还表示,今后他想成为一名志愿者,参与到海洋生态保护中。
“我们将把渤海湾生态环境作为监督重点,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健说。
(记者 李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