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0
(资料图)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42.0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31号《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 2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2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5,664,229.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585,770.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17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投资 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7,543.17 | 17,543.17 | 100.00% | 2023年 11月 6日 |
装配式建筑与 BIM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227.22 | 378.85 | 6.08% | 2024年 11月 6日 |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设项目 | 11,897.99 | 5,323.93 | 44.75% | 2024年 5月 5日 |
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5,055.27 | 282.14 | 5.58% | 2024年 5月 5日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6,666.45 | 1,960.33 | 29.41% | 2024年 11月 5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3,768.48 | 3,768.48 | 100.00% | 2020年 12月 31日 |
三、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 投入比例 | 募集资金余额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7,543.17 | 17,543.17 | 100.00% | 842.04 |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842.0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8月 11日